辛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辛集市文明办
辛集市广播电视台
辛集市消费者协会
关于开展“美丽辛集•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推进“经济强市、美丽辛集”建设,进一步优化新消费环境,提升新消费质量,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辛集市工商局、市文明办、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开展“美丽辛集•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辛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辛集市文明办
辛集市广播电视台
辛集市消费者协会
支持媒体: 辛集市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
辛集市工商局网络、微信平台
辛集市广播电视台微信平台
辛集文明网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辛集•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逐步在全市建立以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加强消费纠纷调解为重点,以推进“一承诺五制度”为抓手的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机制,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新消费质量,推动新消费升级,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辛集”提供新动力,释放新空间。
三、活动安排
1、宣传时间: 2016年4月28日—5月8日;
2、微信报名时间:2016年5月8日—5月15日;
3、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5月8日—5月15日;
4、投票时间:2016年5月8日-5月15日;
5、组委会考察:2016年5月16日—5月23日;
6、评选公示:2016年5月23日—5月31日;
7、公布评选结果:2016年5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自愿参与原则。
1、商家可登录辛集市工商局官方微信平台进行报名。
2、商家可到所属辖区内工商分局进行现场报名。
3、商家可到辛集市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进行现场报名。
4、商家可拨打市工商局市场维权科电话0311-83221882进行报名。
5、报名商家需提供商家证照及公司简介、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五、评选标准
1、建立和落实“一承诺五制度”(“一承诺”即诚信经营公开承诺。“五制度”即社会评估评价制度、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采购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赔偿先付制度)。
2、依法诚实守信经营,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
3、市场主体信息无进入经营者异常名录或拉入“黑名单”记录。
4、保持经营环境的舒适、整洁,遵循文明经商、礼貌服务等商业道德。
5、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处理,不推、不拖、不刁难,解决率达到95%以上。
6、无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不良信息记录。
六、评选要求
此次评选活动网络、微信投票占50%,组委会投票占50%(组委会由辛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辛集市文明办、辛集市消费者协会、辛集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的专业人士组成)。各有关单位在评选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讲实效,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确保把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商家评选出来,努力在我市树立一批服务水平高、经营环境好、群众信得过的诚信商家。
七、宣传推广
为保障“美丽辛集•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组委会将选择多种形式多种途径,采用多重宣传模式,坚持“高效率、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推广原则,整合一切有利资源全方位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1、利用广播媒体宣传优势,通过辛集电视台生活频道对活动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发布活动公告。
2、利用微信平台宣传本次评选活动。
3、通过辛集市工商局组织全市商家,积极踊跃报名。
4、在市工商局官方网站、个私协网站、辛集文明网进行公示。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