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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改善人居环境
发表时间: 2016-03-23 来源:辛集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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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标准要求,为优化市容环境,达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市场有序等管理目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市城管局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积极做好创园前期准备工作。 

  健全组织机构。综合协调各相关单位,从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办、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到创园办。创园办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导组、园林组、基础设施组、资料组、宣传报道组,并明确各组责任分工,全力以赴扎实开展工作,力争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聘请专家对我市进行创园技术指导。积极与省住建厅沟通,争取省住建厅的技术支持,并由省住建厅城建处邀请国家园林城市部分国家级评委专家来我市指导创建工作。各位专家经过实地考察我市城市现状,就创园所涉及的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中肯建议。同时,为我市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提出指导性的建议,合理划定了城市建成区范围,为我市的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 

  调查摸底查找不足。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市区公园、游园、街路、广场及单位、企业、居住区的绿地进行调查摸底,对照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查漏补缺,明确创园绿化工作任务,为创园工作奠定基础。 

  编制创园实施方案,对标分解任务。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与专家建议,经多次会议研究,精心编制完成《辛集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分解。任务分解中明确了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创建任务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抓好各项创建工作落实。 

  加大整治和协调力度。创园办积极协调各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根据《辛集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综合整治标准,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清理积存垃圾专项行动,彻底清除环境卫生整治死角。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开展高频次巡查,完善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督考核,杜绝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保持干净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积极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对责任区域内的违章建筑、私搭乱建、违章占道、违章广告牌匾、乱停乱放、店外摆卖、市场外溢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修复损毁市政施设、损毁便道,擦拭地名牌、公交站牌和停车站点设施;清除积存垃圾和小广告,使市容市貌得到显著提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 



责任编辑:张 召
河北省辛集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