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文明〔2015〕1号
辛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辛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任务分解》和《辛集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乡(镇、区)、市直各部门:
为推动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大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按照中央文明委最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有关要求,经市文明委研究,现将《辛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和《辛集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明确创建目标
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契机,以“善行河北·德在辛集”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力争通过1-2个创建周期,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二、突出创建重点
要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创建工作重点。环境优美:主要街道干净整洁、绿化美化,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无垃圾堆放。秩序优良:车辆存放有序,交通秩序良好,公共设施无损坏,居民道德守礼,友善待人。服务优质:“窗口”行业和单位服务热情,文明有礼,规范高效。
三、落实创建责任
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要准确分析创建态势,制定具体创建方案,落实创建工作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夯实创建基础
切实把创建工作延伸到社区、街道,拓展到各个职能部门,依托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行业等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城乡居民积极投身创建活动之中,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五、加强督导检查
坚持创建工作常态化,经常抓、抓经常,加强调度、督导,推进工作落实。市文明办要通过督导协调,明察暗访、典型宣传通报等方式,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1、辛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
2、辛集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辛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
辛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