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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新监管体制机制 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发表时间: 2016-03-23 来源:辛集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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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辛集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出台了《辛集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构建了“市、乡、村”一体的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形成了“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以全市行政区域确立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以乡镇(社区、园区)行政区域确立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以村行政区域确立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据此,全市共设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8个,三级网格344个。 

  同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各相关市级领导为副组长,环保、公安、监察、国土、财政、水务、安监、卫生、供电等部门和各乡镇(社区、园区)一把手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以来,环保工作得到顺利进行,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二是强化了督查督办,市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网格内环保指责履行情况个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使得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三是完善制度,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联合审批把关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了移交移送制度;四是加强了能力建设,充实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岗位培训,推动了“智慧环保”建设;五是严格问责,为此,辛集市人民政府印发《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过错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等措施,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保责任的行为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和辛集市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办法》出台后,辛集市政府先后对4家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展缓慢的燃煤电厂和5家锅炉拆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和后督查。(辛集时讯) 



责任编辑:张 召
河北省辛集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办